第二十三条

有效

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危险物品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等环节的监管,完善和规范实验、实训工作规程以及操作流程,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实验、实训过程安全管理。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