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学校的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安全标准,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学校应当加强校舍防雷等安全工程设施建设、检测。学校的运动场以及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的装修材料应当符合环保标准。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