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第四节 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第五十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未覆盖的地区,应当分区域建设集中或者分散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和处理农村污水。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