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市、县(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集中供热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