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第四章 用热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供热设施的产权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用户应当按时足额交纳使用费用。居民用户供热价格按照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