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对在建筑市场管理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