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六章 建设工程监理第四十七条有效实行建设工程监理的,建设单位应当将监理人、监理内容、所授予的权限等,书面通知承包单位。承包单位应当接受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按其要求提供所需资料。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