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工程发包与承包第十七条有效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人不得迫使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