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第一条已修改为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