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空间管控第二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绿色节能建筑,从标准、设计、建设等方面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应用。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