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第六章 警械和武器使用第四十八条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海警机构工作人员除可以使用手持武器外,还可以使用舰载或者机载武器:(一)执行海上反恐怖任务的;(二)处置海上严重暴力事件的;(三)执法船舶、航空器受到武器或者其他危险方式攻击的。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