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第六章 警械和武器使用第四十七条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海警机构工作人员可以使用手持武器:(一)有证据表明船舶载有犯罪嫌疑人或者非法载运武器、弹药、国家秘密资料、毒品等物品,拒不服从停船指令的;(二)外国船舶进入我国管辖海域非法从事生产作业活动,拒不服从停船指令或者以其他方式拒绝接受登临、检查,使用其他措施不足以制止违法行为的。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