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自治州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村寨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将村寨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