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村寨规划、建设和管理,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