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地方法规 ·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