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我监督第六十九条有效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障食品安全管理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示、强令食品安全管理员瞒报、伪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和记录。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30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