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第五章 保障和监督第五十八条有效经批准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城市更新项目,更新单元内存在用地手续不完善的建成区的,应当按照尊重历史、公平合理、利益共享的原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后完善用地手续。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