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第二章 城市更新规划与计划第二十三条有效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确定重点城市更新单元,实施差别化城市更新策略。重点城市更新单元的计划和规划经市城市更新部门审查后,由区人民政府提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