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细则/第三章 代表名额和分配第三十四条有效因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不予登记。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24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