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宝石加工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一条有效宝石加工园区应当选用低噪声加工工艺、配套建设隔音减震、污水处理、固体废物收集转运、粉尘收集处理等防治污染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地方法规 ·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