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鼓励经营性文化体育设施向社会公益性开放。鼓励经营性文化体育设施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优惠开放。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经营性文化体育设施向社会公益性开放。本条例所称经营性文化体育设施,是指向公众开放用于文化体育活动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地方法规 ·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