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