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防治措施第八条有效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对施工单位未按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工程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地方法规 ·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