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定第十四条有效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2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