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服务与监督第三十四条有效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农村住宅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