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义务和住宅小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污染物排放以及周边土壤污染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