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平台和手机客户端等大众传播媒介应当积极开展文明行为宣传工作,对文明行为先进事迹进行宣传褒扬,依法批评、曝光不文明行为。

地方法规 ·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