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管理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有效街道办事处所辖城镇规划区以外区域内的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活动,由街道办事处参照本条例对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地方法规 ·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