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规范农村住房建设行为,合理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促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