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大气污染来源及其变化趋势的分析,科学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地方法规 ·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