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修改

鼓励组织和个人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前山河流域的保护和监督。

市政府、香洲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应当为参加前山河流域保护活动的志愿者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