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非法转让宅基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