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