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第十三条已废止横琴新区管理机构可以结合实际情况,为港澳导游及领队以外的其他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的服务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