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节约用水条例/第四章 节约用水保障第四十三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用水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节约用水规划、计划用水重点监控单位名录、水价政策、水权交易政策、取水口动态监测及其他监督管理情况等信息。地方法规 · 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