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鼓励支持第二十八条有效鼓励个人为需要急救的人员拨打急救电话,提供必要帮助。鼓励医疗卫生人员、经过急救培训的人员,对需要急救的人员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地方法规 · 金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