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鼓励支持全社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播和普及活动,提升文明素养。

地方法规 · 金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