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海砂资源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可以依照省人民政府的决定,在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领域,将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确定由符合条件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