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海岸带,是指海洋与陆地交汇地带,包括海岸线向海洋一侧延伸的近岸海域和向陆地一侧延伸的滨海陆地。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