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八条有效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27日第七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