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职责与监督第三十八条有效窗口服务行业、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依法制定相关文明行为规范,提升服务效能,树立文明形象。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