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建立校园欺凌预警和处理机制,杜绝校园歧视,依法解决校园暴力。

地方法规 ·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