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在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范围内应当控制各项建设活动,建设活动不得对风貌区的传统格局造成破坏;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等应当与整体风貌相协调。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