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护和利用第三十五条有效在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范围内应当控制各项建设活动,建设活动不得对风貌区的传统格局造成破坏;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等应当与整体风貌相协调。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