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规划第二十六条有效保护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征求相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涉及房屋征收、土地征用的,应当依法举行听证。保护规划应当自批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