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二章 申报批准和保护名录第十五条有效因不可抗力导致纳入保护名录的保护对象灭失、损毁,或者保护层级、保护类型发生变化,保护名录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变更申请,提交名城保护委员会审议,按照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后予以调整。调整后的保护名录应当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