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下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当服从上级国土空间规划。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当统筹和综合平衡各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分区规划应当依据批准的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编制,不得违背市级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相关专项规划应当相互协同,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其主要内容纳入详细规划。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