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六章 治理数字化第四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优化传统服务与创新数字服务并行的原则,制定和完善老年人等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群体在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措施,保障和改善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群体的基本服务需求和服务体验。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