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科技等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工艺、装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智能化,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