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第四十七条有效全社会应当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保障老年人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老年人专业人才库,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