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已废止

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采取公开、查询和政务共享三种方式通过"信用中国(辽宁)"网站等渠道免费向社会披露公共信用信息。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